夫妻婚后男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其中夫妻出资不到三分之一,房子上写着男人的名字,离婚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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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二)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夫妻俩人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夫妻的名字:(三)一方父母出钱,由夫妻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夫妻的名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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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二)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夫妻俩人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夫妻的名字:(三)一方父母出钱,由夫妻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夫妻的名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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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婚后买房离婚的分割: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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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属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分配,始终为子女所有。【法律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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