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加入了一家新公司,要求签订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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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阳江法律问答顾问签订竞业协议的风险有: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从事同类业务收到小于等于两年的限制;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其他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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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协议的风险有: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从事同类业务收到小于等于两年的限制;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其他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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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都是在签约时或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签订,去职前补签这一做法,只要出于两方自愿,本身并不违法,关键还要看协议的具体内容,比如竞业赔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竞业限制时限(不超出二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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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愿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单位就必须在劳动者离职后,按月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当然劳动者在这段时间,也不能自营或者入职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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