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劳动仲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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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如何防止劳动仲裁的风险1、仲裁要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依据客观事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规模的要求事项,反之除了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于其不当

如何防止劳动仲裁的风险

1、仲裁要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依据客观事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规模的要求事项,反之除了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于其不当的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撑。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应该自劳动争议产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产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撑其要求。

3、逾期扭转仲裁要求的风险。当事人增添、变更仲裁要求,或者者提出反诉,应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者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者未经仲裁庭许可半途退庭的,对于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于被诉人可作缺席判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意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确当事人承当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了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难题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干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抉择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抛却申诉处理。

7、不当行动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意,应该量力而行,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者原物,或者经仲裁委核查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当事人不患上虚假陈说,不患上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争议案件相符:事实清楚、权力义务瓜葛明确、争议不大的;双方当事人赞成简易处理等情景,可以简易处理。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赞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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