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布5年期限后可以申请吗(商标无效宣布的程序)

1031 人看过
核心提示:商标无效宣布5年期限后可以申请吗?已经经注册的商标,背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以及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商标无效宣布5年期限后可以申请吗?

已经经注册的商标,背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以及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力人或者者厉害瓜葛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歹意注册的,驰誉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该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保持注册商标或者者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该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于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按照前款规定对于无效宣布要求进行审查的进程中,所触及的在先权力的肯定必需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外一案件的结果为根据的,可以中断审查。中断缘由解除后,应该恢复审查程序。

商标无效宣布的程序

已经经注册的商标,背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者是以诈骗手腕或者者其他不正当手腕获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者个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抉择,应该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于商标局的抉择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抉择,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抉择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者个人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该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保持注册商标或者者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该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于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以上就是“商标无效宣布5年期限后可以申请吗(商标无效宣布的程序)”的相干资料,如果您触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繁杂,小编建议您提早咨询律师,取得相干的解决方案。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